南區社區保母系統網站

2010032710:00
高雄市南區社區系統保母
http://ecce.csu.edu.tw/aseip_folder/babysitter.htm

無名小站
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babysitter11

正修大學幼兒保育系
http://ecce.csu.edu.tw/app/eip.asp?dblabel=aseip

社區保母系統

由於社會變遷所造成家庭功能的式微與家庭結構的轉變,以致家庭的支持力量逐漸薄弱。工商業的發展,使得雙薪家庭日漸增加,許多父母忙於工作,無法陪伴自己的寶貝成長。為讓有嬰幼兒的家長們尋得近便、安全有品質的家庭式托育服務,內政部兒童局特辦理「社區保母系統」,建構社區化托育服務網絡並建立優質專業的家庭托育服務模式,來滿足家長托兒的需求。且整體規劃居家托育服務,透過保母的基礎訓練、媒合轉介、在職研習、訪視輔導,期藉由輔導保母發揮專業知能,來協助家長解決托兒問題,並使幼兒獲得妥善照顧,讓幼兒、家長與保母三者之間,皆能獲得妥適的支持與協助。
我們建議

各位保母積極加入社區保母系統,能與其他保母相互激勵成長、接受在職訓練,提升托育服務品質,並接受系統所提供的媒合轉介服務,積極投入托育服務工作。加入社區保母系統接受管理以及服務的提供,並無收費的規定。

有意成為保母但尚未受訓而未考取保母技術證者,應儘速接受126個小時保母核心課程的訓練,結訓後考取證照,始可加入系統進行托育工作。

 
保母加入系統應盡的義務

1.保母應遵守收托原則

2.保母不得以聯合收托為名而增加收托人數

3.保母應與家長簽訂托兒契約書

4.對幼兒具有耐心、愛心及同理心且具照顧服務之熱忱

5.保母應全力維護兒童權益,並遵守兒童福利相關法規之規定,不得有虐待、疏忽

等違法行為

6.保母應簽訂加入系統同意書,以明定保母與系統之權利義務

7.保母應擬定托育服務計畫表,按時填寫托育日誌或製作嬰幼兒成長檔案

8.保母應至少2年1次定期身體健康檢查

9.保母應接受系統辦理之在職研習,每年至少20小時,提升專業態度及知能

10.保母應接受系統訪視與輔導,提升托育服務品質

11.在托育時段內應專心托兒,不得有其他酬勞報償之兼職工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