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歡心童顏·幸福港都」兒童微笑牆活動

2010032110:00

活動說明:

一、目的:為增進大眾健康觀念,帶動全民動起來,充滿活力,培育健康、活潑、快樂的孩童,特徵集邀約快樂童顏共度兒童節歡樂氣氛,營造幸福久久、快樂久久的港都景象,建立祥和幸福的社會。

二、 主辦單位: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兒童福利服務中心

三、 參加對象:高雄市12歲以下兒童

四、參加方式及注意事項:

(一)小朋友臉部特寫照片:以12歲以下小朋友充滿笑意的臉龐為主題(可呈現有特色服裝及頭飾等搭配物品)。

(二)活動報名表由兒童福利服務中心網頁下載。

(三)參加件數及內容:

1.參加作品每人不限一張。(惟獲選作品以每人不超過2 張為限)

2.照片之電子檔格式為500KB(jpeg檔),並以「照片中小朋友姓名」為「檔名」。

3.請勿將圖片置入word檔中傳送

4.參加者需將照片檔及報名表一起以e-mail傳送或光碟親送報名,報名網址:[email protected] ,洽詢電話:07-3850535轉266

(四)提供光碟者,所有作品均不退件。

(五)凡報名參加者,即視同承認本活動之各項內容及規定,所有獲選作品皆需供本中心於本次活動公開展示,並無條件授予主辦單位進行宣傳、剪輯、重製、出版、展覽等權利,於任何形式之媒體或以其他方式進行相關活動推廣,並擁有無償之永久使用權,以上情形亦適用於網路,本中心將不另行通知,如有未盡事宜,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。

(六)作品不得抄襲仿冒,如有違反著作權法、商標法或任何法規,亦應由參加者自負法律及所有責任。

五、收件日期:自即日起至99年3月26日止。

六、獎勵:獲選作品將以電話通知,於99年4月3日兒童節活動當日展示於微笑牆,致贈紀念品乙份。

七、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,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改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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