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國90年開始運作
這是由內政部兒童局所規劃出來的一個方案
目的就是整合管理保母並進行在職教育訓練,讓需要托育的家長安心。
加入此系統條件有
一.需接受嬰幼兒專業照顧者訓練並領有結業證書
二.有丙級執照
三本科系(幼保科系.護理科系)
這樣才可以加入此系統
加入後亦需要接受內政部兒童局的督導
在其督導下保母必須遵守系統裡的規定
一.每年接受20小時的在職訓練
二.接受系統督導的定期訪視
享受的福利:
一.每兩年接受免費健康檢查(保母須部分負擔)
二.可以接收到最新的資訊
三.可接受媒合轉介
家長的部分
一.可享受3000元的托育補助
二.委託收托的嬰幼兒享有第三責任險
因為政府介入管理
讓家長較為安心的將孩子交給這些保母照顧
保母也因此得到在職進修的課程
這是雙贏的局面...